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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

平靜地觀察自己的內心,就會發現生命的真正需要。尋找真正的自己,不是去找自己的獨特,而是去找生命的大同。人要下降為動物或上升為神都很難。因此,我們需要擴寬視野,先看到生命的共同點。這樣,我們就會理解生命的意義,並去實現它。

執著

不喜歡當下,就會懷念過去的美好。然而,執著於過去的不如意,也反映出我們不喜歡當下。如果喜歡當下,即使對當下還有不如意的地方,我們最可能執著的也只是當下,而不是過去。因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未來。因此,執著於過去是否定當下和擔心未來的表現。

改變

我們本身就是世界的一部份。而且,我們還透過影響身邊最接近的生命,進而影響世界。這些影響將會延續到死亡之後。因此,改變自己,然後改變我們的生命,我們就能改變世界。

厭惡

我們所厭惡的對象,大多是比較具體的事物。我們所喜歡的對象則比較抽象和模糊,有時侯喜歡的只是自己的感受,而不是真正喜歡一個對象。因此,我們需要對感受與現實的差距有所警覺,並及時調整自己的行動。

經歷

過去的事件,雖然是自己的經歷,但實際上已經是另一個人的故事。我們可以把自己的經驗寫成一本書。重看這本書的時候,意識到自己是作者很正常。然而,這位作者不應該認為自己是書中的主角。我們是當下的靈魂,雖然來自過去,但屬於未來。

靈魂

茫茫宇宙,竟然讓我們活在其中,竟然讓我們相遇,這些奇蹟已經是永恆的事件。一瞬間就是一生,我們已經活了無數次。緣與情、喜和悲,人生有這些經驗真的豐盛。我們可以有一個合理的期望:現在宇宙讓我們活著,那麼在漫長的歲月裡,也可以讓我們再次活著。因為在這一刻,我們不再恐懼死亡,是一個純粹的靈魂。

善惡

如果施惠於人的原因是心生喜歡,施惠其實是對別人的回報,因為我們曾經是一個受惠者。如果加害於人是因為心生仇恨,那就是對別人報復,因為我們曾經是受害者。然而,這兩種行為都有結果需要承受。前者是善果,後者是惡果。

屬於

一個人必然屬於他自己,但他不會滿足於此,他還需要屬於別人。這是因為,如果他能屬於別人,就表示別人也屬於他。互相歸屬才是真正的"屬於",因未能讓人真正屬於這個世界。我們唯有通過與別人的連結,才能與世界連結在一起,獲得永恆的屬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