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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

如果愛情美滿,世上就添加了兩個獨立的靈魂。能夠獨立的靈魂是優秀的。如果愛情不美滿,則表示這兩個靈魂仍然不獨立,必須繼續努力提高生活的品質。獨立和愛情是相輔相成的。經歷真正的愛情,我們不僅在靈魂層面上獨立,也會在生活的各方面最大限度地擺脫倚賴。這是對老年生活最好的準備。

歷史

每個人始終都要成為歷史的一部份。然而,我們可以主動或者被動地進入歷史。積極地生活最有意義。建設自己心中美好的將來,也能體現生命的自然屬性。這樣,我們是歷史的創造者,而不是歷史的陪襯。

教學

教學是老師傳授知識,學生則學習和運用。培訓側重於技巧,教育側重於思考,兩者都是教學。至於如何實現人生的目標和價值,不應納入當下教學的範圍。社會可以給予新生代一些指引,並鼓勵他們去實踐和感悟。這樣他們的生命將會更有意義。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考慮。我們的社會仍然在進步,仍在探討人生。因此,我們應該讓新生代主動去發現更多真理。

中年

感到自己能夠支配命運,只是一個假象,其實一切都只是自然而然。有所追求本是命運使然,但要追求最好的目標,就是試圖支配命運。因此,隨遇而安是一種意識,而後悔沒有追求最好就是一種執著。虛榮、野心、內在目標和平常心,這些都是支配心,通通都要放下。人到中年,最好具備一顆無所住的心,以便隨機應變。

強者

市場中的強者,是多數人以鈔票選出來的。如果不尊重"多數原則",我們就會保護市場中的弱者免受淘汰。自由市場是自由社會的縮影。可見,尊重市場就是尊重"多數原則",也是自由社會的基礎。

想像

超出自己想像的事物,我們傾向認為不存在。我們認為無法戰勝死亡,因為戰勝死亡超出了想像,所以死亡變成了最大的恐懼。然而,這是一種自卑。一旦恐懼瀰漫,也會使人走到自大的一端。我們認為死後能夠到達另一個世界,就是想像能夠超越死亡。雖然這種想像能讓人對死亡不再恐懼,但也是導致自殺的因素。

偏好

偏好是一種需求,它的價值與其它需求一樣。偏好是一種強烈的選擇傾向,能讓環境產生變化,並創造出它所喜歡的東西。因此,它不僅是一種需求,更是一種創造力。

人格

能自食其力,不倚賴群體,也不抵觸大多數,我們才能成為真正的自由人。這是獨立人格的表現。因此,培養孩子擁有獨立的人格,可以讓他們將來更自由。

長壽

追求成功體現我們的生命力,並產生各種心態。功利心與善心、貪心與閒心、野心與平常心,這些心態同出一轍。青壯年無妨多些追求,只需保持清醒,不將追求變成一種習慣和負擔。然而,當我們老去,就應該緊隨生命的韻律,放下所有追求,並將自己擁有的東西逐漸回饋世間。這包括物質和精神、知識和意識。有意識地生活在自然而輕鬆的狀態中,我們可以讓生命更長壽。

深刻

負面情緒就像一把利刀,能將經歷深刻我們的心靈。那些因受傷而變得黑暗、幾乎裂開的心,非常敏感和脆弱,所以它需要一個硬殼才能免於分裂。也因為這樣,它也無法與其他心靈建立緊密的連結,讓別人撫平它的傷口。然而,要自己療傷,它必須求助於理性。理性就像外科醫生的針和線,能將傷口縫合。

判斷

能令人輕鬆或快樂的的事物,都是我們想要的。然而,我們力所能及的事物,才是應該追求的。能力是否足夠,是我們判斷是否應該做某件事的標準。如果能力不足,我們可以轉為增強能力,避免浪費時間。而且,當我們的能力改變,目標和期望也可能隨之而變。

奇蹟

生命的最高意義是創造更好的生命,而愛是對這種創造的認同。因此,最真摯的感情,就是樂在愛之中。多數人只想為自己而活,所以才把相愛變成一種難得的奇蹟。活著、更好地活著,是生命終極的需要。因此,相愛也是我們極致的感恩方式。

主觀

事實代表過去,目的代表未來,而價值是未來的結果。客觀代表理性。我們往往以事實去判定價值,或以過去預測未來,導致偏差較大。這是一種比較主觀的做法,不夠理性。更理性的做法是放下過去的事實,從假設和規律入手,從多元的角度推斷未來的可能性。當前的事實,應該用於驗證過去的判斷是否正確。

態度

客觀可以是一種看待事實的態度,即如何以事實來推斷未來。當出現"多數人一致"這個事實,以接納的態度來看待,然後以這個事實作為行動的指引,就可以叫做客觀。 

客觀

在多數人認為太陽圍著地球轉的時代,除非某個人能證實多數人的看法錯誤,否則不理會多數人的看法就是不客觀。反過來,現在一個普通人認為太陽圍著地球轉,也是不客觀的。然而,如果我們能看到事物的真相,主觀和客觀都無所謂。

追求

所謂追求活著,是爭取下一刻能繼續活著。而追求死亡,則是爭取下一刻變為死亡。很明顯,追求死亡比追求活著的難度更大。這一刻甚麼都不做,下一刻仍能活的機會非常高。如要下一刻變為死亡,要做的事情就多了。理性上,我們應該追求更容易達成的目標。因此,我們的所有目標,都應該與追求活著保持一致。

接受

自己的感受最真切,所以不斷的挫敗會讓人自卑。然而,將缺點當成優點,只是將自卑變成了自大。衷心地接受自己的不足,不斷學習和改進,才是解決之道。如果還有缺點,則表示我們還有成長的空間,這樣想就更容易接受自己的不足。

犧牲

如果一個人的死,能換來很多人的活,這個人追求死就是追求生命的價值。當出現大部份人要求一個人赴死的局面,如果那個人想通了自己的死有著非常高的價值,內心就不會太痛苦。然而,我們必須確保所做的一切真正對生命有價值,而不是一種犧牲。

利他

利己和利他沒有衝突。真正的利己必然同時利他,因為缺了其他人我們也無法存活。其他人的情形與我們一樣。因此,我們只需關注是否真正利己。

自己

只為自己而活,這種想法與道德關係不大,但與理性卻緊密關聯。想為自己而活,可以說是道德的。然而,沒有人能夠真正只為自己而活。想去做一些無法做到的事情,就是不理性。

權利

個人的"私"是指權力。當它被大多數人確認的時候,才會成為權利。權利的多少反映自由的程度。因此,給予別人權利,就相當於給予別人自由。

研究

搞研究需要有具體的目標,投資巨大,所以需要通過專利來保護成果。這種保護其實是保護研究。如果搞研究最後卻因成果被盜而破產,久而久之有能力搞研究的人都被淘汰了。缺少發明和創新,社會就會就難以進步。

專制

只要環境處處危險,社會就能向個人收取保護費。專制社會處處危險,原因就在於此。這意味著建設安全的環境,是打破專制的一個可行的方向。

理想

我們很難去除習慣。習慣不像一件衣服,更像一層皮膚。為習慣而奉獻絕對不值得,為自己的理想而付出才有價值。然而,很多人的理想其實是一種習慣,所以顯得不合理。因此,關鍵是我們是否有合理的理想。有合理的理想,我們就會有去除習慣的動力。因為習慣會阻礙我們追求理想。

為人

人應該為所有人而活,而不應該為某個人而活。所有人當然包括自己,所以這個想法不會引起衝突。實際上,我們無法只為自己而活,因為生命是一個整體。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。人類的先賢早已具備這樣的智慧。

多數

個人權利曾經由少數人來賦予。後來改由多數人賦予,是人類社會很大的進步。認為多數人的意志必然出現歧視或不公平,是一種不合理猜想。這不僅忽視了人類認知的成長,也忽略了邏輯理性的運用。可想而知,多數人的意志反而能夠提供更多保障,更少歧視或更加公平。生命權正是一種能被剝奪的權利。唯有多數人傾向保衛生命,每一個人的生命才有保障。

制衡

重視個人權利,必會尊重每個人參與裁決的權利。多人參與裁決,必然採用多數原則。只要大多數人反對獨裁,多數原則就會一直有效。因此,唯有在各個領域均採取多數原則,才能真正互相制衡,並發揮集體智慧的作用。

平等

太關注別人的眼光,等同於被別人束縛。因此,真誠地敞開,並平等地看待自己及別人,我們才能自由。只要平等,我們就不會苛求自己,也會放下不切實際的想像,擺脫對別人眼光的恐懼。

實力

實力源於為世間付出的願望。心甘情願去付出,能推動我們積聚生命的力量。因此,即使當下一無所有,只要努力去實現付出的願望,我們就能變得很有實力。

目標

虛榮心是確立目標的基礎,野心是到達目標的動力。然而,這個目標卻未必與生命的目標一致。因此,光有虛榮心和野心不足夠,我們還要有真心。這意味著我們必須認清自己的需要,才會找到真正吻合生命的目標。值得強調的是,我們是寄居於生命的靈魂,生命是我們與世界連結的唯一工具。

依賴

我們的生命是別人給予的,靈魂則是從環境中一點點地積聚。生命無法離開其他生命,靈魂也無法離開其他靈魂,兩者都需要與同類互相依賴和共享。而且,靈魂也依賴著生命。因此,我們有責任同時維護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和靈魂。

感恩

真心感恩的前提,是認為得到別人的幫助並非理所當然。缺乏同情心的人也會感恩,但他們可能只感激虛無的上天,就像強盜得手之後感謝神恩一樣。然而,最應該感激的是為我們提供幫助的其他人。因為他們提供的幫助,使我們得以感受人生的美好。

違抗

人能夠違抗任何人訂的律法,這是自然法。懲罰違抗者無法阻止違抗,卻有可能引起更多違抗。以死刑懲罰殺人者,即會引起更多的殺人行為。因此,廢除死刑是一種文明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