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數

個人權利曾經由少數人來賦予。後來改由多數人賦予,是人類社會很大的進步。認為多數人的意志必然出現歧視或不公平,是一種不合理猜想。這不僅忽視了人類認知的成長,也忽略了邏輯理性的運用。可想而知,多數人的意志反而能夠提供更多保障,更少歧視或更加公平。生命權正是一種能被剝奪的權利。唯有多數人傾向保衛生命,每一個人的生命才有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