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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受

物質與精神一致,這就是自由的狀態。物質或精神的缺乏,都會讓我們感到不自由。然而,是否自由永遠是自己的感受,別人的評斷並不準確,也毫無作用。

有益

能樂在其中的事情,也就是讓自己感到自由的事情。然而,懷著毫不動搖的信仰,卻無法讓我們自由。因此,要做一個自由的人,我們應該擺脫任何事物的束縛,只做真正有益自己的事。

失去

我們不可能因為交出自由而失去自由的。如果真的沒有自由,這些自由本來就不存在。然而,如果擁有這些自由,那麼,無論我們如何交出,這些自由仍然存在。這意味著我們不應忽視自己的自由。在必須保護自己的時候,正是我們挺身而出,運用自由的時候。

飛翔

親情像土壤,友誼像雨水,愛情卻像空氣。讓獨立的生命連結,又能自由飛翔,這是愛情的偉大成就。因此,只要愛的花朵盛開,靈魂的碩果纍纍,我們的種子就能離開大地,遍佈宇宙太空,讓生命永遠存續。

尊重

帶著尊重的關懷,能消除彼此的隔膜。放下自己的權力,了解別人的需要,並盡力去滿足,就是尊重別人的自由。然而,愛必有條件。諸多要求當然不是真愛,但沒有任何要求的只是本能或習慣。真愛最基本的條件是相愛,就是互相給予和接受。因此,一旦缺少這個條件,彼此就會失去尊重。這樣,我們的感情和行動,都會變成執著和佔有。

關鍵

自由是幸福人生的關鍵。如果能自由發展,人們無論是獨特或一致都是好的。我們不僅會欣賞奇花異草,也會欣賞由同一種花組成的花田。因此,只要感到自由,無論何種生活方式,我們都會感到幸福。

自律

真正的自由不包含自律,因為自律是他律的一種內化,是對欲望的一種壓抑。壓抑就不自由。而且,欲望可以無止境,當各種欲望疊加在一起,也無法壓抑。因此,自律只是一種虛偽,其實在內心已經犯禁無數次。然而,滿足了需要而擺脫了欲望,我們就不再需要自律。這時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
選擇

真正的自由是無需選擇,因此也沒有任何限制。愛上一朵花是得到了自由,因為無須再選擇其他的花。因此,這時候拒絕別的花也不會失去自由。這意味著,真正愛上一個人,我們才有可能愛一切存在,才有可能真正自由。

放下

因厭倦奢華而尋求樸素,與害怕複雜而嚮往簡單,同樣是走向極端。尋求樸素和簡單,反映出追求自由的心態,但這種心態本身卻是一種束縛。因此,順應自然而不強求,放下對自由的執著,我們才有可能到達自由的境界。

融合

真正的愛情需要全身心去參與,但卻是無我的。愛情是兩個靈魂的相遇,彼此融合為一個意識的整體,擺脫了習慣,並且不斷成長。因此,愛情讓人輕鬆愉快,感到自由和幸福。

獨身

獨身並不自由,因為我們需要別人。婚姻是我們的需要,是人性的體現。然而,婚姻有兩種。有愛情的婚姻安頓了身心,讓人自由和安寧。沒有愛情的婚姻則變成一種束縛,而且衝突不斷。

喜歡

當我們獨自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時,那些喜歡和我們在一起的人,就無法和我們在一起了。因此,彼此喜歡一起做喜歡的事情,才是真正幸福的所在。幸福和自由是一致的。當彼此一起做喜歡的事情,我們就會無牽無掛,感到無比的自由。

散漫

自由者放下了自我,散漫者不斷切換自我。自我由本能、習慣和情緒所組成,而我們又有很多不同的習慣,所以有很多自我。然而,散漫所反映的並非自由,而是不專注。這是多個自我引起的混亂情況,是一種干擾或束縛。可見,自我阻礙我們提升意識。唯有放下自我,我們才能擁有真正的自由。

大同

跪下的有跪下的痛,高高在上也有其累,所以誰也無法在不平等之中成為神。我們是大自然的一份子。因此,唯有實現一個大同世界,我們才能結合為一個自由的神。

幸福

幸福是持續的心滿意足。處於幸福之中,我們是不會經常說自己幸福的。幸福和自由差不多,放得下幸福,我們才有機會感到幸福。如果經常說"我要幸福",或者說"我要做一個幸福的人",那麼,我們還沒看到幸福究竟在哪裡。

機會

總想跳到另一個地方,是因為看見人生到處都有機會。這反映出一個不自由的狀態,亦產生了跳走的壓力。如果這些壓力無法變成動力,就會損害我們的健康。最讓人感到痛苦和無奈的,是無法跳出一個陷阱。唯有把握機會,奮力跳躍,直至獲得自由。

目標

有精神目標就會受制於精神,與受制於物質目標一樣,都是限制了自由。真正的自由必須沒有既定的目標,就連獲得自由這個目標也不可以有。而且,單純的精神自由只是一種假象,物質豐富才能帶來真正的自由。這包括維持身體健康,以及生命發展所需的一切。因為缺乏所以貪,而缺乏是絕對的,因為所有人都缺乏生命時間。因此,修行的重點不在於戒貪,而在於培養意識,讓我們做任何事都考慮未來的自由。

經濟

浪漫是精神上的事情。自由才有浪漫,所以物質自由是持久浪漫的基礎。物質自由的第一步是經濟自由。我們需要在年輕時邁出這一步,努力累積財富。最後一步是回到自己的精神家園,擺脫對物質的倚賴。然而,到了這一步,我們的自由已經有了很好的保障,可以隨時隨地感到浪漫。

職業

所有職業都有職責。不僅要對自己負責,也要對別人和社會負責。有了職責就會有職務,也就會有職位和職稱。然而,責任越大,我們失去的自由就會越多。

幸福

一旦感到今天是自由的一天,就意味著我們感到不自由。如果真正自由,我們就只是每天都充滿幸福,不會再關注自己是否自由了。因此,幸福的人生不在於長或短、平淡或深刻,只在於滿足和喜悅。因為幸福反映著自由的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