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益 1月 04, 2015 權力是一個意識體(個體或組織)的天然力量。權利是經過確認(授權)的權力。選舉自己的政府,就是把個人微薄的權力(或權利)集合起來。因此,政府擁有強大的權力(如果經過授權就是權利),可以對個人進行壓制。另一方面,個人從來都沒有失去權力,只是不容易從新集合。因此,我們必須不斷關注個人的權益是否受到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