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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園

僅僅是靈魂伴侶,並非真正的愛情伴侶。以找到靈魂伴侶做理由,來否定當下的婚姻,不如發展真正的愛情。在真正的愛情中,彼此既是全面的生活伴侶,也是靈魂伴侶。因此,我們能夠安頓身心,共同建設一個理想的家園。

同伙

結婚是彼此開始共同生活的宣告,並尋求社會認同。婚姻不是純粹的契約關係。感情無法量化,所以契約也無法訂定。因此,以愛情建立的婚姻才是真正的伴侶關係,否則只是同伙。伴侶是長遠的,因為除了利益還有感情,講究融合和共享。同伙則是短暫的,因為以利益作為關係的重心,當利益不一致的時候就散伙了。

發展

任何伴侶都不是偶然遇上的,而是逐漸發展出來的。我們無法將身心分開,所以靈魂伴侶必然是全身心的生活伴侶。因此,願意朝夕相處、融合和共享,彼此才有機會變成靈魂伴侶。

獨處

其實每個人都不缺獨處時間,睡眠就是最好的獨處,我們甚至連身體也能放下。對現代人來說,即使是伴侶,相處的時間也不多。白天各自工作或辦事,晚上各自進入夢鄉。如果相處時還被情緒所影響,那麼,彼此就很難獲得深入的了解。這樣,要做相愛的伴侶就更難了。

聚散

若然聚散是平常事,那麼,最難堪的就是應散不散,或分手時執著多多、怨恨重重。然而,在短暫的邂逅中,感情也短暫。而且,一切都匆匆忙忙,有沒有感情也不確定。因此,只有以真愛為目標,我們才會有長久的伴侶。

選擇

執著於尋找知己固然偏頗。然而,找一個自己不愛的人作伴侶,卻是與自己過不去。這種選擇對自己和別人都有害。選擇伴侶的條件首要是相愛,這又需要我們首先理解愛。能夠相愛,彼此必然是知己,也必然是靈魂伴侶和生活伴侶。因此,理解愛我們才會懂得選擇。

滿足

如果沒有靈魂的交流,慢慢就會互相討厭。因為彼此都變成對方尋找靈魂伴侶的障礙。除非不再渴求精神上的滿足,否則討厭還可能變成恨。然而,精神上的不滿足,又必然會引起其他方面的欠缺。因此,我們從一開始就應該找一個靈魂伴侶。也唯有靈魂伴侶,才能成為全方位的生活伴侶。

伴侶

缺了某個人就活不下去,這是倚賴。對別人有所倚賴,我們就難以獨處,也耐不住寂寞。因此,對善於獨處的人來說,最需要的伴侶是靈魂伴侶。然而,真正的靈魂伴侶,必定是一個最好的生活伴侶。

抑鬱

沒有伴侶我們會感到孤單,然而,有一個不稱心的伴侶,我們卻會抑鬱。孤單還是有希望的,而抑鬱卻是極之悲觀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