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

執著於尋找知己固然偏頗。然而,找一個自己不愛的人作伴侶,卻是與自己過不去。這種選擇對自己和別人都有害。選擇伴侶的條件首要是相愛,這又需要我們首先理解愛。能夠相愛,彼此必然是知己,也必然是靈魂伴侶和生活伴侶。因此,理解愛我們才會懂得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