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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

人生的責任,無論我們是否知道必須承擔,以及是否有能力承擔,都必須承擔。然而,沒有人能夠承擔生命的一切。因此,我們的責任,都是所有人一起承擔的。我們應該感恩其他人的存在,感恩大自然賜予我們同伴。

奇蹟

生命的最高意義是創造更好的生命,而愛是對這種創造的認同。因此,最真摯的感情,就是樂在愛之中。多數人只想為自己而活,所以才把相愛變成一種難得的奇蹟。活著、更好地活著,是生命終極的需要。因此,相愛也是我們極致的感恩方式。

饋贈
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問問自己的內心,我們就能明白這個道理。因此,送給別人需要的東西,才是真正的饋贈。同理,如果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東西,例如生命,我們就應該感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