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著

不被接受的給予,或者被看輕的給予,這些行為都出於執著。實際上,這種想法一直在起作用,所以人們才會在給予時重視別人的回報,拒絕時輕視別人的給予。有愛心而不求回報,只能是一種心態。然而,愛是一種能夠影響別人行動。因此,在不被接受時仍然去給予,或不想回報時仍然接受別人的給予,是無益甚至有害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