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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

天下為公也好,為私也好,如果能夠真正實現,就變成一回事了。為公就是共享,這不僅意味著生命力的共享,也意味著精神世界的共享。為私就是佔有,但從另一個角度去看,任何佔有者也是被佔有的。因此,如果做到極致,佔有也可以成為一種共享。同一事物因觀察的角度不同,有時會呈現出相反的現象。雖然為公與為私的心態和表現有所不同,但只要真心和自覺地去做,結果就是一樣的,因為真正為私也必然會為公。可見,兩者的本質相同,都是基於維護生命利益的初衷。

一統

存在就是意義的源泉。如果自然界必然會演化出意識集合,那麼它一開始就有本質上的意義。正是這種意義推動它的演進,最終讓我們獲得了感知. 從這個角度看,主觀與客觀意義是一致的。而且,從這樣的觀點出發,我們很自然會聯繫到愛和連結這些人類獨有的追求。這意味著我們找到了自己情感的發源地,讓情感與理智、精神與物質結合起來,真正進入了大一統世界。

使命

我們是一個意識的集合,而一切外在的事物的意義,乃至生命的意義,它們都來自我們的存在。大自然賦予我們生命,我們的存在本身就是我們價值的確認。這種價值有著自然的延伸,那就是大自然也賦予我們保護生命的責任。賦予生命,就是賦予生存的使命,這或許就是對生命這個詞的詮譯。為了讓生命永遠延續下去,我們需要發現宇宙的規律,創造新秩序。這自然也構成了我們的最終追求的價值。

認知

要獲得對世界的認知,不一定要有齊全的感官。一位盲人或聾人,照樣可以正確認識世界。即使不同的顏色或聲音,都可以用不同的數碼來表示,讓人有所感受。這意味著,只要有健全的心智,能夠接受並綜合其他人傳達的訊息,也能夠運用邏輯來分析和整理,我們就能擁有完整的意識。

準則

我們可以在工作、日常生活,甚至在戰爭這樣極端的情境中,實踐"以存在為最高目標"的行動準則。在每一個行動之前,我們應首先權衡生命的代價與需要,然後再考慮目標達成所帶來的利益。一旦意識到某個行動可能威脅到自己的生命,我們不妨仔細考慮是否放棄該行動,除非該行動的結果能拯救更多人的生命。這樣的抉擇,不僅尊重了生命的本質價值,也體現了我們對生命的終極承諾。

專注

很多看似無聊的事情,一旦我們投入就會變得有趣。好奇心讓我們注意細節,發現更多新事物。因此,我們投入越多,就越專注,從而成長得越快。

接受

我們應該接受世間的事物,不是因為它們正確或有用,而是因為它們是事實。就像有人給了我們一些東西,不管我們喜歡與否、適合與否,我們都應該接受它,而不是拒絕它。拒絕接受不僅浪費別人和我們的時間,還會導致衝突。然而,一旦我們接受了它,就有各種各樣的方法去處理它。我們不僅可以感受它、理解它、分析它甚至批判它,而且可以棄置它。這些都是我們可以自由選擇的方法,所以沒有必要害怕接受事物。透過接受,我們能夠了解這些事物的真正意義,並且不會浪費生命的機遇。